1、考试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经济专业职员,可报名参加考试。
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拥有大学专科学历,获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有关工作满10年;
2.拥有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获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有关工作满5年;
3.拥有博士学位,获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有关工作满2年。
获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获得房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房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职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获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有关职业资格,可依据《经济专业职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中一年级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常识产权专业职员2020年前根据有关规定获得的常识产权范围中级职称,可作为高级常识产权师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其他符合我省高级经济师社会化评审或转评条件的经济专业职员,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根据规定的程序和需要,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说明:报名要求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2、考试报名时间步骤
在线报名时间: 4月12日至4月22日;
现场核查时间: 4月23日至4月24日;
在线缴费时间:4月12日至4月25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8日起;
成绩公布时间: 8月中旬;
考试报名职员可通过福建人事考试网查看考试成绩。
领取证书时间:省直考区考生以福建人事考试网公告的领证时间为准。各设区市考生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省直考区委托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发放证书,泉州考区由泉州人社局审批科发放证书,其余考区由所在地市人事考试中心发放证书。
考试地址:具体考试知识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报名操作步骤
报名使用“全国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互联网报名、互联网审核、互联网交费的方法。详细步骤如下:
用户注册
初次考试报名职员须进行用户注册及照片上传。注册信息不健全的老考生须补充健全有关注册信息。
在线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在线报名系统报名查看核验结果。
考试报名职员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别人致使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错误,有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登录、上传照片
考试报名职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需要先下载照片处置工具软件,用这款软件考试报名职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置,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置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辨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考试报名职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用注册时的照片。,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看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使用。)
选择考试项目、报名地
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请认真填写、核查并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名字、考试报名级别、考试报名专业、科目信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准确无误。报名信息确认后,考试报名职员不能自行修改。
选择办理方法
考试报名职员填报有关信息后,系统提示考试报名职员选择是不是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办理。
1.选择使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法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考试报名承诺书》,考试报名职员使用电子方法签署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备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考试报名职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考试报名职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使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法”同意现场核查。考试报名职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使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法办理的,应按有关规定同意现场核查。已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办理报名事情的考试报名职员,不可更改为“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办理”。
确认报名信息
考试报名职员需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
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况步骤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考试报名信息核查
1.在线核查
考试报名职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状况进行在线核查。考试报名职员可在提交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方可继续报名。核查不通过的,根据反馈提示需要重新提交正确信息。
符合下列情形的考试报名职员,须在线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
①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考试报名职员;
②其他身份证件种类、境外学历学位等没办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考试报名职员。
③其他考试报名条件不可以通过在线核验的考试报名职员。
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含:
①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同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图像;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同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
②符合“6、考试报名条件”第项的需上传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2.现场核查
符合下列情形的考试报名职员,须同意现场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
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法办理的;
③撤回承诺申请的;
④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没办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核查未通过的;
⑤考试组织机构在考试前、考中、考后使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法推行平时监管时,需要考试报名职员配合核查的。
现场核查方法:
考生须在规定的人工现场核查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现场人工核查,未按需要进行人工核查的,将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置:
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身份证原件;
交纳考试成本
1.怎么收费。报名费按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每科99元标准收取。
2.交费用通缴云公共交费平台,如遇交费技术问题可微信关注“通缴云”公众号,查看“服务大厅”中“客服中心”或“容易见到问题”。 交费咨询电话:0591-87615506。
3.考试报名职员互联网支付成功后,公共互联网交费系统会显示本次交费的电子票据信息。考生网上缴纳的成本直接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软件连接,所缴款项直接进入福建非税待解缴科目,达成电子票据信息化管理。缴款人可直接在在线查询到带防伪功能的电子票据并支持下载。
4.考生缴完费后没点生成票据,过后可关注“通缴云”公众号查看并找回。
5.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互联网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确认报名后,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4、失信管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考试报名职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置,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平时监管中发现考试报名职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获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获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考试报名职员有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置。
考试报名职员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